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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荏质量安全,促进建 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 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四 个序列。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为 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 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施 工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 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 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 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 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专业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 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 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 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 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专业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专 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 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 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标准

    (一)施工综合资质标准

    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1.1综合资质标准

    1.1综合资质标准

    1.1. 1企业资信能力

    (1)   企业净资产7.2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亿元以上。

    (3)   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10亿元以上。

    (4) 企业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 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 工程、机电工程、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两项及以上。

    1.1.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  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 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 工总承包甲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 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2)   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3)   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40人以上。

    1.  1. 3科技进步水平

    (1)   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   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收入的0.8%以上。

    1.  1.4代表工程业绩

    具有以下13类代表工程业绩中的2:

    (5年承担过下列3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2项,工程 质量合格。

    1.  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 上的装配式建筑(仅限民用建筑工程)1项;

    3.  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10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 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  累计修建高级路面400万平方米以上;

    3.  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公路特大桥6座以上;

    4.  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3个以上.

    ()   10年承担一级铁路干线综合工程300公里以上或铁路客运专线综 合工程100公里以上,并承担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 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长度3000米以上隧道2座;

    2.  长度500米以上特大桥3座,或长度1000米以上特大桥1座;

    3.  编组站1个;

    4.  单项合同额5亿元以上铁路工程2个。

    (四) 5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6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 包,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3万吨或内河5000吨级以上码头;

    2.  5万吨级以上船坞;

    3.  水深〉5米的防波堤600米以上;

    4.  沿海5万吨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  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

    6.  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1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  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  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1.  单项合同额沿海2亿元以上或内河8000万元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

    (五)  10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 包,其中至少有1项是12中的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库容10亿立方米以上或坝高80米以上大坝1座,或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 或坝高60米以上大坝2座;

    2.  过闸流量〉3000立方米/秒的拦河闸1座,或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米 的拦河闸2座;

    3.  总装机容量300MW以上水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100MW以上水电站2座;

    4.  总装机容量10MW以上灌溉、排水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5MW瓦以上灌 溉、排水泵站2座;

    5.  洞径〉8米、长度〉3000米的水工隧洞1个,或洞径〉6米、长度〉2000 米的水工隧洞2个:

    6.  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120万立方米 以上或岩基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成墙8万平方米以上,

    (六)  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 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万千瓦以上;

    2.  単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 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  单机容量9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  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5.  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七) 10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3项以上或1-5项中某一项的3倍以上 规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00万吨/年以上铁矿釆、选工程;

    2.10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釆、选工程;

    3.120万吨/年以上煤矿或30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6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3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 程;

    6.10000米以上巷道工程及100万吨以上尾矿库工程;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矿山主体工程。

    (八)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 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90吨 以上电炉);

    2.  年产80万吨以上轧钢工程;

    3.  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 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  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

    5.  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  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  年产20万吨以上铜、铝或10万吨以上铅、锌、線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 工程;

    8.  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  日产2000吨以上窑外分解水泥工程;

    10.  日产2000吨以上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  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九)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大型石油化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 工程质量合格。(大型项目划分标准见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9. 3承 包工程范围注2

    (十)近十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4项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 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环路,不含城际间 公路)长度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

    2.  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 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高压燃气管道30公里以上,或 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3.  累计修建内径5米以上地铁隧道工程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地下交通工 程3万平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地铁车站工程3项以上;

    4.  累计修建城市桥梁工程的桥梁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5座以上;

    5.  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万吨以 上的供水厂工程2座以上;

    6.  修建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3项以上;

    7.  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含城市道路、桥梁、及供水、排 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管线)总承包项目5项以上,或合同额为 2000万美元以上的国(境)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1项以上。

    (十一)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通信工程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 合格。

    1) 年完成15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4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 缆线路或20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600公里以上的长途 光缆线路工程;

    2) 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60

    以上;

    3 年完成2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4 年完成2000个基站或500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5 年完成1000155Mb/s以上或1002. 5Gb/s以上或4010Gb/s 以上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6 年完成2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或20个以上城域 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7 年完成10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 IDC机房)电源工程或15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十二)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不含设备釆购价格)以上 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十三)近10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民航工程2项或单项 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民航工程3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承包工程范围

    取得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

     

     

    (二)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甲级资质标准

    1.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1.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1.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 程2项;

    2)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 物工程2项;

    3)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 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仅限民

    用建筑工程)1项;

    1.2乙级资质标准

    1.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 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 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1.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顼,工程质量合格。

    (1)   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2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 高度5 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不含)的构筑物 工程2项;

    (3)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1 万平方米(不含)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1.  3承包工程范围

    1.3.1甲级资质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

    1.3.2乙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   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 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 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1甲级资质标准

    2.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2.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甲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  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米以上沥 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3)   累计修建单座桥长大于等于5 00米或单跨跨度大于等于100米的桥梁6座以上;

    (4)  累计修建単座隧道长大于等于1000米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大于等于5 00米的公路隧道3座以上。

    2. 1.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60/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3台;

    (2)  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4台;

    (3)  300/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4台;

    (4)  摊铺宽度12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6台;

    (5)  各型压路机20(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10台,大型土方振动压 实设备10)

    (6)  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钻机2台;

    (7)  80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2套;

    (8)  水泥混凝土泵车4台;

    (9)  隧道掘进设备2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4台,压浆设备2台。

    2.2乙级资质标准

    2.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 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2.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20公里以上;

    (2)  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 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万平方米以上;

    (3)  修建单座桥长大于等于100米或单跨跨度大于等于 30米的桥梁1座。

    2. 2.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00/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  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3)  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4)  8吨以上压路机5台;

    (5)  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6)  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7)  30吨以上吊车1台。

     

    2.3承包工程范围

    2.  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2.  3. 2乙级资质

    可承担甲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米以下、单跨跨度150米以下的桥梁, 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 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3.1甲级资质标准

    3.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3.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王 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高级 职称。

    3.  L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 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150公里以上I级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

    (2)  2座全长1000米以上铁路隧道;

    (3)  3座单跨32米且桥长100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4)  2个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场;

    (5)  2个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 电气化工程)

    3.2乙级资质标准

    3.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3.2.2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 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 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20公里以上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

    (2)  3座全长100米以上铁路隧道;

    (3)  8座单跨24米的铁路桥梁;

    (4)  3座中间站;

    (5) 2个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 务电气化工程)

    3.3承包工程范围

    3.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工程的施工。

    3 3 2乙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了激建15公里以下I级铁路工程、30公里以下IIIIL W级铁 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32米的桥梁、全长1200米以 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注:铁道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铁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 路、站场、路基、轨道等专业职称。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4.1甲级资质标准

    4.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4.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4.  L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   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   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4)   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   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   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 工程;

    (9)   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   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  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7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   架高60米以上打桩船;

    (2)   200吨以上起重船;

    (3)   3000吨级以上半潜驳或100立方米/小时以上玲搅拌船;

    (4)   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

    (5)   2000立方米以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6)   总装机功率5 000千瓦以上絞吸式挖泥船;

    (7)   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2乙级资质标准

    4.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4.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 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 业齐全。

    4.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沿海1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   1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   水深大于3米的防波堤工程300米以上;

    (4)   沿海2万吨级或内河3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   300吨级以上船闸或5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   2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15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沿海10万平方米或内河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   5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   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 2.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   打桩船;

    (2)   起重船;

    (3)   总装机功率1200千瓦以上挖泥船;

    (4)   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 3承包工程范围

    4. 2.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 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 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工程、 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 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4.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 下码头、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吨级 以下船闸和300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以下航道 工程、6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28万平方米或内河12

    万平方米以下堆场工程、12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 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 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 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5.1甲级资质标准

    5.  1.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5.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其中1〜;;2类至少1 类,3〜;;5类至少1类,工程质量合格。

    (1)  库容50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 且坝髙50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2座;

    (2)   过闸流量≥500立方米/秒的水闸4(不包括橡胶坝等)

    (3)   总装机容量100 MW以上水电站2座;

    (4)   总装机容量5MW (或流量≥25立方米/)以上泵站2座;

    (5)  洞径≥6(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5 00米的水工隧洞 4个;

    (6)  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120万立 方米以上或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8万平方米以上;

    (7)   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5.2乙级资质标准

    5.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5.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 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 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5.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库容5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且 坝高30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2座;

    (2)   过闸流量60立方米/秒的水闸4(不包括橡胶坝等)

    (3)   总装机容量10洲以上水电站2座;

    (4)   总装机容量500KW (或流量≥8立方米/)以上泵站2座;

    (5)    洞径≥4(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200米的水工隧洞 3个;325在南京举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新标准修订内容介绍及资质升级、企业重组、资质分立平移操作实务研讨班通知!索取文件971792419微信号

    (6)    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2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60万立方 米以上或灌浆6万米以上或防渗墙4万平方米以上;

    (7)   单顼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5. 3承包工程范围

    5.  3. 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5.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 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70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 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下。

    注:L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 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 (坝、堤、水闸、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与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 物、渠系建筑物、通航、过木、过鱼建筑物、地基处理)建设、水电站建设、水 泵站建设、水力机械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自动化信 息系统、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以及与防 汛抗旱有关的道路、桥梁、通讯、水文、凿井等工程建设,与上述工程相关的管 理用房附属工程建设等,详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SL26-2012)

    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确定。

    3.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 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 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6.1甲级资质标准

    6.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6.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6.  L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80万千瓦以上;

    (2)   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累计6台;

    (3)   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里;

    (4)   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座;

    (5)   22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公里。

    6. 2乙级资质标准

    6.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6.2.2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 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6.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机组安装工程;

    (2)   110千伏30公里以上送电线路工程:

    (3)   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

    (4)   110千伏20公里以上电缆工程。

    6. 3承包工程范围

    6.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6.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 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注:

    1. 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 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 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 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 业职称。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7.1甲级资质标准

    7.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7.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7.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或某1类的3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 质量合格。

    (1)   100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   10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   120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30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   6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3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 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 山工程。

    7. 2乙级资质标准

    7.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7.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 于1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 建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山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7.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60万吨/年以上铁矿釆、选工程;

    (2)   6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3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   45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1 5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   3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2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 1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4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 山工程°

    7. 3承包工程范围

    7.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O

    7.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   120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2)   120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70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   1 50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岩与瓦斯(二 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的工程 项目)360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4)   70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36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5)   24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80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 山工程。

    注:

    1.  矿山工程包括矿井王程(井工开采)、露天矿工程、洗()矿工程、尾 矿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

    其他地面生产系统是指转载点、原料仓(产品仓)、装车仓()以及相互 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

    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送变电工程、通讯工程、 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

    2.      矿山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矿建、结构、机电、地质、测量、通风安全 等专业职称。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8.1甲级资质标准

    8.  L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8.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 5年以上从事工程 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8.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或90 吨以上电炉)

    (2)   年产80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  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 烧结机使用面积18。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   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5)   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   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   年产15万吨以上铝或10万吨以上铜、铅、锌或2万吨以上镣等有色 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   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   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   日产25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   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75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8.2乙级资质标准

    8.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8. 2. 2企业王要人员

    (1)   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其中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 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冶金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 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 齐全。

     

    8.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年产8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

    (2)   年产60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   年产70万吨以上(或单座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炼铁工程;

    (4)   年产6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5)   年产15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6)  年产10万吨以上铝或5万吨以上铜、铅、锌或1万吨以上镣等有色金 属冶炼、电解工程;

    (7)   年产3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2 5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8)   日产15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9)   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0)   日堵量3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60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8. 3承包工程范围

    8.  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冶金工程的施工。

    8.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   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

    (2)   年产100万吨以下的轧钢工程;

    (3)  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铁工程或烧结机使用面积240平方米以下烧结 工程;

    (4)   年产120万吨以下炼焦工程;

    (5)   小时制氧12000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

    (6)   年产35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

    (7)  年产20万吨以下铝或12万吨以下铜、铅、锌或2. 2万吨以下镣等有 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   年产6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6000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

    (9)   日产4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  日产6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 工程;

    (11)  日熔量550吨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1 50万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注:

    1.  冶金工程包括冶金、有色、建材工业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 附属工程。

    2•;;冶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冶金工程、金属冶炼、金属材料、焦化、耐 火材料、釆矿、选矿、机械、建筑材料、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动力、测 量等专业职称。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9.1甲级资质标准

    9.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9.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祢。

    9.  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3项;

    (2) 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 修工程3项。

    9.2乙级资质标准

    9.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9.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 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石油化工((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 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 等专业齐全。

    9.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

    (2)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 修工程0

    9.3承包工程范围

    9.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检维修。

    9.  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注:

    1.  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管道、储库等)、石油化工、 化工、煤化工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2.  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   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   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3)   3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 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4)   单罐10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2

    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8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总 库容L 5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4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2000立方 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燃储库,单罐3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2万立方米以上的 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5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 设工程;

    (5)  8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 重整、制氢、加氢、气分、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6)  60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甲醇、 精对苯二甲酸(PTA). 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 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产装置 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7)   30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8)   24万吨/年以上磷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9)   32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  5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10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 装置;

    (11)  4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 产装置;

    (12)  项目投资额6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 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3)   3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4)  10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20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60 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上煤制油、20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炷等煤 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规模以下的下列工程:

    (1)   1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   20万立方米/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

    (3)  1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20亿立方米/年及以上输气等管道输 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4)  单罐5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5000 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2000立方米以上、总库 容1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2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000立方米以 上的液化气及轻燃储库,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6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 天然气储库,单罐1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5)  5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 重整、制氢、加氢、气分、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6)  30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甲醇、 精对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 环氧乙烷/乙二醇(E0/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产装置 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7)    15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8)    12万吨/年以上磷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9)    16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   3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5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

    装置;

    (ID 2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 产装置;

    (12) 项目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 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3)   2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4) 4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5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20万 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6万吨/年以上煤制油、10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焼等煤化工 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0.1甲级资质标准

    10.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10.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10.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

    (1)   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 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2)  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 的城市桥梁3座;

    (3)   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 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 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   修建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10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 项;或修建2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   修建500/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    累计修建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項。

    10.  1. 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机械设备:

    (1)    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2)    10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    直径1. 2米以上顶管设备2台。

    10. 2乙级资质标准

    10.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0.2.2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10.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城市道路2公里以上或城市道路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工程;

    (2)   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  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或5万 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4)   200/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   1.5公里以上城市隧道工程;

    (6)   单顼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10. 3承包工程范围

    10.  3. 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0.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   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  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 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 中水管道工程;

    (3)  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 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   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   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   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   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注:

    1.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 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 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 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 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3.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 专业职称。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1甲级资质标准

    11.  L 1企业资产

    (D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800万元以上。

    11.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11.  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年完成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2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 缆线路或10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300公里以上的长途 光缆线路工程;

    (2) 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30个 以上;

    (3)   年完成1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4)   年完成1000个基站或500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5)  年完成500155Mb/s以上或502. 5Gb/s以上或2010Gb/s 以上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6)  年完成1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或10个以上城域 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7)  年完成5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 IDC机房)电源工程或8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11.2乙级资质标准

    11.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1.2.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 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冊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11.  2. 3人员业绩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顼,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400公里以上长途线路,或1000条公里以上本地网光缆线路, 或5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

    (2)   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15个以上;

    (3)   年完成宽带接入入户工程1万户;

    (4)   年完成5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5)   年完成500个基站或250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6)   年完成250155b/s以上系统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7)   年完成5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8)   年完成10000个信息点的综合布线(或计算机网络)工程;

    (9)   年完成2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 IDC机房)电源工程或4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11.3承包工程范围

    1L3. 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11.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注:

    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 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 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 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2.1甲级资质标准

    12.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12.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12.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不含设备采购价格)的机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12. 2乙级资质标准

    12.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2.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Ao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 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12.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不含设备釆购价格)的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2. 3承包工程范围

    12.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

    12.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注:

    1.    机电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 化工、通信、民航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船舶、兵器等其他工业工程 的机电安装工程。

    2. 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 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

     

    13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3.1甲级资质标准

    13.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800万元以上。

    13.  L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13.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民航工程2项或单项合同额 3000万元以上的民航工程3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3.2乙级资质标准

    13.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3.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 航工程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 、排水、 测量、检测等专业齐全或者电子、电力、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 齐全。

    13.  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民航工程不少于2项, 工程质量合格。

    13. 3承包工程范围

    13.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民航工程的施工。

    13.3.2二级资质

    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以下技术不复杂的飞行 区场道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4D,单项合同额在4000万以下的飞行区场 道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4C以下,单项合同额在6000万以下的飞行区场 道工程的施工;各类场道维修工程。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单项合同额 500万元以下的目视助航工程;或飞行区指标为4D以下的目视助航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民航空管工程和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 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

    注:

    1.     民航工程包括: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目视助 航工程。

    机场场道工程包括:飞行区土石方、地基处理、基础、道面、排水、桥梁、 涵隧、消防管网、管沟()、服务车道、巡场路、围界、场道维修等飞行区相 关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民航空管工程包括:区域、终端区(进近)、塔台等管制中心;空管自动化、 地空通信、自动转报、卫星地面站、机场有线通信、移动通信等通信系统;雷达、 自动相关监视、仪表着陆系统、航线导航台等导航系统;航行情报系统;常规气 象观测系统、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雷达、气象网络、卫星云图接收等航空气 象工程、空管设施防雷工程、供配电工程等。

    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包括:航站楼弱电系统和飞行区、货运区及生产办公区域 弱电系统。其中,航站楼弱电系统包括:

    (1)  信息集成系统:包括机场运营数据库,地面运行信息系统,资源管理 系统,运营监控管理系统(或生产指挥调度系统),信息查询系统以及集成信息 转发系统(含信息集成平台,消息中间件,中央智能消息管理系统等)等;

    (2)   航班信息显示系统;

    (3)   离港控制系统;

    (4)   泊位引导系统;

    (5)   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6)   标识引导系统;

    (7)   行李处理系统;

    (8)   安全检查系统;

    (9)   值机引导系统;

    (10)   登机门显示系统;

    (11)   旅客问讯系统;

    (12)   网络交换系统;

    (13)   公共广播系统;

    (14)  安全防范系统(含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 和报警系统)

    (15)   主时钟系统;

    (16)   内部通讯系统;

    (17)   呼叫中心(含电话自动问讯系统)

    (18)   综合布线系统;

    C19)楼宇自控系统;

    (20)   消防监控系统;

    (21)   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

    (22)   机房及功能中心;

    (23)   无线通讯室内覆盖系统;

    (24)   视频监控系统。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包括:进近灯光系统,目视坡度指示系统,跑道、滑行道、 站坪灯光系统,机场灯标等助航灯光系统,标记牌、道面标志、标志物、泊位引

    导系统等,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助航灯光变电站、飞行区供电工程以及目视助航 辅助设施等。

    2      民航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机场工程、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电 力、电子、电气、通信、自动控制、计算机、排水、测量、检测等专业职称。

    (三)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分别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 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 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 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 包、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 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通 用专业承包。

     

    1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甲级资质标准

    1.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200万元以上。

    1.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 程师执业资格。

    1.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 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8米或深度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 工程;

    3) 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 开挖深度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1.2乙级资质标准

    1.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人员

    1) 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 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1.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12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 0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  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2米或深度超过6米的其它地基处理 工程;

    (3)   单桩承受设计荷载2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   开挖深度超过9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1. 3承包工程范围

    1.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L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  高度10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髙度12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 基础工程;

    (2)  深度不超过24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10米的其它地 基处理工程;

    (3)   单桩承受设计荷载5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   开挖深度不超过1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1甲级资质标准

    2.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万元以上。

    2.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2.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安装拆卸1600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8台次;

    (2)   累计安装拆卸100吨以上门式起重机8台次。

    2.2乙级资质标准

    2.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2.2.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且专业 齐全。

    2.  2. 3人员业绩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安装拆卸600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工程;

    (2)   安装拆卸50吨以上门式起重机工程。

    2. 3承包工程范围

    2.  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2. 3.2乙级资质

    可承担3150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 装与拆卸。

     

    3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16.1资质标准

    3.  L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3.1.2企业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验室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混凝 土实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   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4人。

    3.  1.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并具有混凝土试验室;

    (2)   混凝土运输车10辆;

    (3)   混凝土输送泵2台。

    3.2承包工程范围

    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7.1甲级资质标准

    4.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200万元以上。

    4.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

    (2) 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 境工程2项;

    (3)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

    (4)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

    (5)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带250KVA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 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3项;

    (6)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 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3项;

    (7) 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5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1 KW

    4.2乙级资质标准

    4.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4.2.2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 人。

    4.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甲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工程质量合格。

    4.3承包工程范围

    4.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以下变配电 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可承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4.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 的安装,10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可承担单 项合同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 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

    1.      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 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

    2.      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 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 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 工程。

    3.      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 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 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 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

    4.      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 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 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 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5.1甲级资质标准

    5.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万元以上。

    5.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 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5.  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2项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5.2乙级资质标准

    5.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5.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 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5.  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5. 3承包工程范围

    5.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5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   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6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二级。

    6.1甲级资质标准

    6.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万元以上。

    6.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6.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単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1项或单项合同额150万元 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3项;

    (2)   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2项。

    6.2乙级资质标准

    6.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6.2.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 师合计不少于3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6.2.3人员业绩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甲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6.3承包工程范围

    6.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6.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600万 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7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7.1甲级资质标准

    7.1.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500万元以上。

    7.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7.  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 00米或单跨,100米或桥墩高,60米的桥梁4座;

    (2)   累计完成桥梁工程合同额3亿元以上。

    7.1.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   200吨以上架桥机1台。

    7.2乙级资质标准

    7.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7.2.2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 梁工程或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 专业齐全。

    7.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单座桥长≥5 00米或单跨≥100米或桥墩高N60米的桥梁工程;

    (2)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桥梁工程。

    7.2.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4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   50吨以上架桥机1台。

    7. 3承包工程范围

    7. 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

    7.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跨150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1000米以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8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8.1甲级资质标准

    8.  L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500万元以上。

    8.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8.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洞长2500米的隧道4座;

    (2)   累计完成隧道长度10公里以上。

    8. 1. 4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2台。

    8.2乙级资质标准

    8.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8.2.2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 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中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隧道(或地下工程)、 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8. 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单洞长≥200米的隧道工程。

    (2)    长度1000米以上隧道工程。

    8. 2. 4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1台。

    8. 3承包工程范围

    8.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隧道工程的施工。

    8.3.2乙级资质

    可承担断面60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9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9.1资质标准

    9.  L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9.   L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 列中级职称;结构、机械、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9.   1. 3人员业绩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9. 2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

     

    10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0.1甲级资质标准

    10.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万元以上。

    10.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10.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

    (2)   建筑工程幕墙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6项。

    10.2乙级资质标准

    10.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10.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 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机械、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0. 3. 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 他工程的施工。

    10. 3. 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 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建筑工程幕墙面积8 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幕 墙工程的施工。

    注:

    1.  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 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  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 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11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1甲级资质标准

    11.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200万元以上。

    11.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11.  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2类或某1类的2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11.2乙级资质标准

    11.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11.2.2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且专业齐全。

    11.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11.3承包工程范围

    11.  3. 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11.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仿古建筑工程,国家级200平方米以下重 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注:

    1.  仿古建筑工程是指以传统结构为主(木结构、砖石结构)利用传统建筑 材料(砖、木、石、土、瓦等)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含亭、台、塔等) 工程,以及部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工程。

    2.  古建筑修缮工程是指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和现代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围内 对古建筑的复原、加固及修补工程。

     

    12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2.1甲级资质标准

    12.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200万元以上。

    12.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2.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承担过下列9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面(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米以上沥青混凝 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2)   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3亿元以上。

    (3)   累计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0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4)   累计完成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1亿元以上。

    (5)   完成3条以上一級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 眩板等3项以上)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300km (其中标线、护栏、隔离栅 施工里程均不少于60公里)

    (6)   累计完成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

    (7)   完成3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 施工里程300公里以上。

    (8)   完成3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 合同额2亿元以上。

    (9)  完成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单个项目里程100公里 以上的施工和2座以上大于1000米的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

    12.   1.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60/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 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300/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2台;

    (2)   摊铺宽度12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5台;

    (3)   120千瓦以上平地机5台;

    (4)   各型压路机15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5台;

    (5)   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5台;

    (6)   升降机或吊车2台;

    (7)   打桩机10台;

    (8)   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2台;

    (9)   逆反射标线测量仪2台;

    (10)   串行数据分析仪4套;

    (11)   通信测试分析系统4套;

    (12)   混合信号示波器2台;

    (13)   CATV测试验收仪2套;

    12.2乙级资质标准

    12.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2.2.2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 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 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 于10人。

    12.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以上 水泥混凝土路面)20万平方米以上工程;

    (2)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

    (3)   10公里以上二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

    (4)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三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

    (5)   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3项以 )工程;

    (7)   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

    (8)   大于1000米的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

    12.  3.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00/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 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   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1台;

    (3)    120千瓦以上平地机1台;

    (4)   各型压路机4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台;

    (5)    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6)    升降机或吊车1台;

    (7)   打桩机5台;

    (8)   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1台;

    (9)   逆反射标线测量仪1台;

    (10)   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

    (11)   通信测试分析系统2套;

    (12)   混合信号示波器1台;

    (13)   CATV测试验收仪1套;

    12. 3承包工程范围

    12.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路面、路基、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的施工。

    12.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路面、路基、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的施工。

     

    13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3.1甲级资质标准

    13.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400万元以上。

    13.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 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铁路电气化(供电、变 配电、接触网)专业高级职称。

    13.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独立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铁路通信光()1000条公里以上及设备安装;

    (2)   累计铁路电气集中道岔600组以上信号工程;

    (3)   累计铁路自动闭塞400公里以上信号工程;

    (4)   累计铁路电力线600公里以上及变电所()安装工程。

    (5)   累计1000条公里以上的III级铁路电气化工程。

    13.2乙级资质标准

    13.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13.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 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 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铁路电气化(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专业中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 员不少于8人。或者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 员不少于15人。

    13.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10公里以上铁路通信光()缆及设备安装工程;

    (2)   10组以上铁路电气集中道岔信号工程;

    (3)   10公里以上铁路自动闭塞信号工程;

    (4)   10公里以上铁路电力线及变电所()安装工程;

    (5)   20条公里以上的铁路电气化工程。

    13.3承包工程范围

    13. 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通信、信号、电气化及电力工程施工。

    13. 3. 2乙级资质 可承担100公里以下IIIIIIIV级铁路通信、信号、电气化及电力工 程施工。

     

    14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4.1甲级资质标准

    14.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500万元以上。

    14.  L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高 级职称。

    14.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16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散货、集装箱码头(或成套装卸设 备安装)工程;

    (2)   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   水深大于5米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4)   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5)   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6)   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7)   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8)   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9)   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0)   1000吨级以上船闸设备安装工程:

    (11)   300吨级以上升船机设备安装工程;

    (12)   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13)   油、气码头成套设备安装工程;

    (14)   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

    (15)   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海上通信导航工程;

    (16)   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内河通信导航工程。

    14.  1.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6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   架高60米以上打桩船;

    (2)   200吨以上起重船;

    (3)   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

    (4)&nbsp  总装机功率2000千瓦以上挖泥船或100立方米/小时以上磴搅拌船。

    (5)   20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

    (6)   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14.2乙级资质标准

    14.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4.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 航道工程、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机电 工程(或通信与光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 称人员不少于8人。

    14.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沿海1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码头;

    (2)   1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   水深大于3米防波堤工程300米以上;

    (4)   5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5)   沿海2万吨级或内河3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6)   2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15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9)   300吨级以上船闸及设备安装工程;

    (10)   50吨级以上升船机及设备安装工程;

    (11)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

    (12)   油、气码头成套设备安装工程;

    (13)   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

    (14)   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海上通信导航工程;

    (15)   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内河通信导航工程。

    14.  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  打桩船;

    2  起重船;

    3  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  100立方米/小时以上挖泥船;

    14.3承包工程范围

    14.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海岸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各类港口 装卸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各类船闸、升船机、航电枢纽设备安装工程的 施工,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 台、滑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 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河海湖航道整治(含堤、坝、护岸)、测量、 航标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含围堰),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炸礁清 礁等工程。

    14.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吨级及内河5000吨级以 下码头及航道工程、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 12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 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与警戒标志、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与 近海等工程,6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6万立方米以下水下 炸礁清礁工程,以及相应的测量、航标与渠化工程、水下清障、开挖、清淤等工 程的施工。可承担1000吨级以下船闸或300吨级以下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 施工。可承担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下散货(含油、气)、杂货和集装 箱码头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1000吨级以下船闸或300吨级以下升船机设备 安装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

    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包括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VTS系统)、船舶 自动识别系统工程(AIS系统)、水上视频监控系统工程(CCTV系统)、海上通信 导航工程(海岸电台、甚高频电台、海事卫星通信、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等)、 内河通信导航工程(长途干线、江岸电台、甚高频电台等)等。

     

    15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

    15.1甲级资质标准

    15.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200万元以上。

    15.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15.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1类是123 类中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单扇FH>;;3500的超大型或单扇100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装工程2项, 或承担过单扇50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装工程4项;

    (2)  单项3000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1项,或DH>;;800的大型或 单项2000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3项;

    (3)   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80冊以上4台;

    (4)   22X125吨以上或42X60吨以上启闭机安装工程;

    (5)   单扇FH>;;1000的超大型拦污栅制作安装工程2项;

    (6)   单位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7)   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0MW以上2台或25MW以上4台;

    (8)   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9)   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以上2台或5MW以上4台;

    (10)   抽水蓄能机组:单机容量100MW以上1台;

    (11)   水泵机组:单机容量500KW以上4台。

    15.2乙级资质标准

    15.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15.2.2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其中水利 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 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金 属结构、焊接、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或者水 轮机、水轮发电机、电气、焊接、调试、起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 人,且专业齐全。

    15.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FH>;;200的中型或单扇25吨以上的闸门制作安装工程;

    (2)   单项1500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或DH>;;200的中型或单项 700吨以上的压力钢管制作安装工程;

    (3)   22X60吨以上或42X30吨以上启闭机安装工程;

    (4)   单扇中型拦污栅制作安装工程;

    (5)   单位工程合同额600万元以上的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6)    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25MW以上;

    (7)   轴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MW以上;

    (8)    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朔『以上;

    (9)   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MW以上;

    (10)   水泵机组:单机容量300KW以上。

    15. 3承包工程范围

    15.  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及启

    闭机的安装。可承担各类水电站、泵站主机(各类水轮发电机组、水泵机组)及 其附属设备和水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15.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大型以下压力钢管、闸门、拦污栅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 及启闭机的安装。可承担单机容量100MW以下的水电站、单机容量1000KW以下 的泵站主机及其附属设备和水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

    注:

    1.闸门、拦污栅FH=叶面积X水头。

    2  压力钢管DH=钢管直径X水头。

     

    16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6.1甲级资质标准

    16.  1.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500万元以上。

    16.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16.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里;

    (2)   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座;

    (3)   2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公里。

    16.2乙级资质标准

    16.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6.  2.2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 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16.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25公里以上11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

    (2)   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

    (3)   110千伏电缆工程。

    16. 3承包工程范围

    16.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16.  3.2二级资质

    可承担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17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核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7.1甲级资质标准

    17.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500万元以上。

    17.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17.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独立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1类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核燃料元件工程或核同位素分离工程;

    (2)   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放射性化工工程或铀冶金等核工程;

    (3)   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核废料处理工程;

    (4)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铀矿山工程;

    (5) 单项合同额2000万以上核电站核岛检修维修工程2项。

    17.2乙级资质标准

    17.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3200万元以上。

    17.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 称人员不少于30人。

    17.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

    17.3承包工程范围

    17. 3. 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核反应堆、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冶金、 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

    17.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合同额6000万以下的放射性化工、核燃料元件、核同位素分离、铀 冶金、核废料处理、核电站检修和维修以及铀矿山工程的施工。

     

    18通用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通用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18.1资质标准

    18. 1.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万元以上。

    18.  1. 2企业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级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2   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18.  2. 1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工程。

    182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除上述17类专业承包工程外的其他专业承包工程的施工。

    (四)专业作业资质

    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实行备案制。具有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且拟从事 专业作业的企业可在完成企业信息备案后,即可取得专业作业资质。

    专业作业资质分为11种作业类型: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 作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仮金 作业、架线作业。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不多于2种作业类型进行备案

     

    附则

    (一) 企业资产

    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 为准考核.首次申请资质的,以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注册资本为准考核;申请 多项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拥有资质标准 要求的净资产指标最高值考核。

    (二)  企业主要人员

    L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

    2.   《标准》中注册建造师或其他注册人员是指取得相应的注册证书并在 申请资质企业注册的人员。

    3.   《标准》中所称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是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4.  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

    5.   企业主要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受聘或注册的,不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有 效人员考核。

    6.   技术负责人的资历、专业职称、业绩等方面按企业所申请资质的相应标准 要求进行考核。企业应按所申请资质类别明确对应的1名专业技术负责人。

    7.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相关专业"按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毕业证书中 所学专业进行考核。

    其中,结构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等专 业。

    8.  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企业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均应满足《标 准》要求。一个人同时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中两个及以上的,只能作为一人 考核;一个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 人员考核。

    9.   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企业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等应分别满 足《标准》要求,每类人员数量不累加考核。如:企业同时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乙级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企业只要拥有2名建筑工程专 业注册建造师即可分别满足两个类别的注册人员指标要求。

    一个人具有两个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资格)的,可分别考核。如:一个人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职称证书和道路工程毕业证书,可分别作为企业申请建筑工程 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职称人员考核。

    10.   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 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

    (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 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 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 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 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11.  《标准》中要求XXX专业、XXX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XX人, 不要求所列专业必须齐全。

    12.  《标准》中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申报人 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如: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标准中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是指6人应当由结构、给排 水、暖通、电气等4个专业中级以上有职称人员组成,且结构、给排水、暖通、 电气各专业至少有1人,其他专业人员不予认可。

    13.    《标准》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业齐全的,是指 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余申报人员专业不作限定。如:防水防腐保温工 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标准中要求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 于3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是指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技术职 称人员或注册建造师数量或两者之和的数量不少于3人,但其中至少应有1名结 构专业、1名材料或化工专业人员,其他人员专业不作要求。

    14.    《标准》中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未要求专业齐全的,是指 相应专业的申报人员数量达到标准要求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不作要求。如: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标准中要求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不少于20人。,指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人员总数满足20人即可,每个专业 人数不限,也不要求所有专业齐全。

    15.    《标准》中注册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业绩是指作为施工 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

    (三)  技术装备

    《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以企业设备购置发票为准进 行考核;其中,申请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应提供设备主要性能指标证 明、所属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四)  企业工程业绩和人员业绩

    1. 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 绩。

    2. 一项单位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只作为一项指标考核。《标 准》中分别考核累计和单项技术指标的,同一工程业绩可同时考核,但铁路方面 资质除外。

    3. 业绩中要求的“X类中的X必须分别满足,不能相互替代。如: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标准中,要求企业完成“3类中的2类以上工程",是 指企业完成的工程中,高度、层数、建筑面积等3类考核指标中至少应满足2类, 否则即为业绩不达标。

    4. 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类别资质标准条件。

    5. 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施 工总承包业绩考核。

    6. 企业以施工总承包方式承接的工程,不论该工程是否实行分包,均可作为 其施工总承包业绩考核。

    7.  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的,以企业依法单独承接的专业工程业绩考核。

    8. 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配套工程不得单独作为企 业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业绩考核。

    9. 《标准》中要求的510,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 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的工程业绩。如:申报年度为2021年,5的业

    绩是指201611日之后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超过时限的代表工 程业绩不予认可。

    10.   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代表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企业以境外承 包工程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1L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 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 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12.  保密工程不得作为企业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13.  单项合同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

    14.  建筑工程高度应为从标高正负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

    15.   建筑工程层数是指正负零到檐口之间的楼层数,其中,设备层不计算在 内,跃层按单层计算。

    16. 企业因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资质,或因工程 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 工程业绩申报。

    (五)  承揽工程范围

    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 管线和办公楼、宿舍楼、厂房等相应建筑物、构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

    (六) 其他

    L对于原标准中并入了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钢结构、铁路铺轨架梁、河湖 整治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等4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可按 工程性质和规模由具有相应类别和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2.本标准的以上气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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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条件进一步大幅精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

     

      针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过细、等级过多、准入门槛高手续繁等问题,11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并加强监管。会议明确,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593项减至245项,除最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其他等级资质一律下放至省级及以下部门审批。

    1124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创造有利条件。

    出台深化改革方案 大幅压减资质类别等级

      健全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是工程建设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

    环境的重要内容。2019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1/3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

    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改革方案》,并于11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易军表示,《改革方案》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一是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改革后,现有的593项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将压减245项,其中勘察资质由26项压减为7项、设计资质由395项压减为156项、施工资质由138项压减为61项、监理资质由34项压减为21项,压减幅度为59%

    二是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在压减资质数量的同时,进一步精简企业资质审批条件,精简资质标准,重点放宽资金、人员、业绩、技术装备等指标要求,大幅放宽准入限制。

    三是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开展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试点内容是:除最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其他等级资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时,加强对试点地区的监督指导,对存在违规审批的,严肃处理并收回审批权。

    四是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大幅削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全面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大幅提升企业资质审批的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

    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大审批后动态监管力度,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六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继续完善招投标制度,优化调整招标条件设置,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选择企业,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易军强调,相比以往,此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有三大特点。

    一是改革力度更大。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数量由593项压减至245项,幅度达到59%,远远超过了最初确定的1/3的目标。同时,大幅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改革后,房建、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和市政10个类别施工特级资质整合为综合资质,可以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大大拓宽了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实现了横向全部打通。今后,只要企业有信誉、有能力,就可以跨行业承揽业务。

    二是改革的协同性更好。统筹考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4类资质具体情况制定改革措施,

    既兼顾了4类资质的各自特点,又统筹谋划,在资质名称、类别、等级等方面力求统一。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整合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资质的管理规定,并在修订资质标准时做好相互衔接。

    三是企业的获得感更强。《改革方案》大幅精简审批条件,适当放宽有关指标要求,特别是对大家反映较多的注册人员、技术装备、工程业绩等指标的要求大幅放宽。同时,实行告知承诺制,更有利于企业便利化申报,为企业提供了方便。此外,将所有的资质等级原则上都压减为甲乙两级,有的资质只设置一个等级,放宽部分资质承揽业务范围,对中小企业是极大利好,有利于企业孵化和成长,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当前,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进行,不必要的审批和证明事项减少,放权于企业、还权给民众已成为政府改革的重点。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告知承诺制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取得了较好效果。

      在吹风会上,易军介绍说,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始在北京、上海、浙江部分施工企业开展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2018年,试点地区扩大到江西、河南、四川、山西等省;20194月,在全国范围对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在10个省市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201912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的自由贸易试验区。

      通过实施告知承诺制,企业根据资质标准作出符合审批条件的承诺,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报送,同时实行全过程无纸化网上申报和审批,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实行告知承诺制,将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业绩实地核查,对以虚假承诺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并撤消其资质、资格许可,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提出的资质、资格许可申请,将其列入“黑名单”,营造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关键举措。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如何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同时,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步伐,是各界关注的焦点。

    易军指出,对于此次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简政放权,大幅压减企业类别和等级;一手抓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力度,特别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五项举措:

    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对企业取得资质后是否继续符合资质标准进行动态核查,对经核查认定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撤回其资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吊销证书。

    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对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加大抽查频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责任落实,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切实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是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在资质升级、业务承揽等方面予以限制。同时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风险。

    五是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确注册人员在建设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推动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执业资格必须与岗位挂钩,终身问责,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资质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通行证”。企业资质等级高低,是企业实力的重要体现,资质改革关乎行业发展全局。易军表示,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的协同联动,抓紧做好改革实施工作,推动相关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落细,切实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11.24 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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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  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共同奋斗

     

    ——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

     

    2019年1月2日)

     

    习近平

     

    同志们,同胞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值此新年之际,我代表祖国大陆人民,向广大台湾同胞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祝福!

     

    海峡两岸分隔已届70年。台湾问题的产生和演变同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命运休戚相关。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列强入侵,中国陷入内忧外患、山河破碎的悲惨境地,台湾更是被外族侵占长达半个世纪。为战胜外来侵略、争取民族解放、实现国家统一,中华儿女前仆后继,进行了可歌可泣的斗争。台湾同胞在这场斗争中作出了重要贡献。1945年,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取得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台湾随之光复,重回祖国怀抱。其后不久,由于中国内战延续和外部势力干涉,海峡两岸陷入长期政治对立的特殊状态。

     

    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中国人民始终把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作为矢志不渝的历史任务。我们团结台湾同胞,推动台海形势从紧张对峙走向缓和改善、进而走上和平发展道路,两岸关系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

     

    ——70年来,我们顺应两岸同胞共同愿望,推动打破两岸隔绝状态,实现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开启两岸同胞大交流大交往大合作局面,两岸交流合作日益广泛,相互往来日益密切,彼此心灵日益契合。台湾同胞为祖国大陆改革开放作出重大贡献,也分享了大陆发展机遇。

     

    ——70年来,我们秉持求同存异精神,推动两岸双方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达成“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九二共识”,开启两岸协商谈判,推进两岸政党党际交流,开辟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道路,实现两岸领导人历史性会晤,使两岸政治互动达到新高度。

     

    ——70年来,我们把握两岸关系发展时代变化,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主张和“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确立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进而形成了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基本方略,回答了新时代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团结台湾同胞共同致力于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和祖国和平统一的时代命题。

     

    ——70年来,我们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巩固国际社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格局,越来越多国家和人民理解和支持中国统一事业。

     

    ——70年来,我们始终着眼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团结全体中华儿女,坚决挫败各种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的图谋,取得一系列反“台独”、反分裂斗争的重大胜利。

     

    两岸关系发展历程证明:台湾是中国一部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历史和法理事实,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改变的!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血浓于水、守望相助的天然情感和民族认同,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改变的!台海形势走向和平稳定、两岸关系向前发展的时代潮流,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挡的!国家强大、民族复兴、两岸统一的历史大势,更是任何人任何势力都无法阻挡的!

     

    同志们、同胞们、朋友们!

     

    回顾历史,是为了启迪今天、昭示明天。祖国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这是70载两岸关系发展历程的历史定论,也是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两岸中国人、海内外中华儿女理应共担民族大义、顺应历史大势,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第一,携手推动民族复兴,实现和平统一目标。民族复兴、国家统一是大势所趋、大义所在、民心所向。一水之隔、咫尺天涯,两岸迄今尚未完全统一是历史遗留给中华民族的创伤。两岸中国人应该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抚平历史创伤。广大台湾同胞都是中华民族一分子,要做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认真思考台湾在民族复兴中的地位和作用,把促进国家完全统一、共谋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无上光荣的事业。

     

    台湾前途在于国家统一,台湾同胞福祉系于民族复兴。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维护两岸和平、促进两岸共同发展、造福两岸同胞的正确道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要两岸同胞共同推动,靠两岸同胞共同维护,由两岸同胞共同分享。中国梦是两岸同胞共同的梦,民族复兴、国家强盛,两岸中国人才能过上富足美好的生活。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台湾同胞定然不会缺席。两岸同胞要携手同心,共圆中国梦,共担民族复兴的责任,共享民族复兴的荣耀。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终结!

     

    第二,探索“两制”台湾方案,丰富和平统一实践。“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体现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华智慧,既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又有利于统一后台湾长治久安。

     

    制度不同,不是统一的障碍,更不是分裂的借口。“一国两制”的提出,本来就是为了照顾台湾现实情况,维护台湾同胞利益福祉。“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会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会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会充分照顾到台湾同胞利益和感情。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将得到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

     

    两岸同胞是一家人,两岸的事是两岸同胞的家里事,当然也应该由家里人商量着办。和平统一,是平等协商、共议统一。两岸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问题是影响两岸关系行稳致远的总根子,总不能一代一代传下去。两岸双方应该本着对民族、对后世负责的态度,凝聚智慧,发挥创意,聚同化异,争取早日解决政治对立,实现台海持久和平,达成国家统一愿景,让我们的子孙后代在祥和、安宁、繁荣、尊严的共同家园中生活成长。

     

    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台湾任何政党、团体同我们的交往都不存在障碍。以对话取代对抗、以合作取代争斗、以双赢取代零和,两岸关系才能行稳致远。我们愿意同台湾各党派、团体和人士就两岸政治问题和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有关问题开展对话沟通,广泛交换意见,寻求社会共识,推进政治谈判。

     

    我们郑重倡议,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基础上,两岸各政党、各界别推举代表性人士,就两岸关系和民族未来开展广泛深入的民主协商,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达成制度性安排。

     

    第三,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维护和平统一前景。尽管海峡两岸尚未完全统一,但中国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两岸关系就能改善和发展,台湾同胞就能受益。背离一个中国原则,就会导致两岸关系紧张动荡,损害台湾同胞切身利益。

     

    统一是历史大势,是正道。“台独”是历史逆流,是绝路。广大台湾同胞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是我们的骨肉天亲。我们坚持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一如既往尊重台湾同胞、关爱台湾同胞、团结台湾同胞、依靠台湾同胞,全心全意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广大台湾同胞不分党派、不分宗教、不分阶层、不分军民、不分地域,都要认清“台独”只会给台湾带来深重祸害,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共同追求和平统一的光明前景。我们愿意为和平统一创造广阔空间,但绝不为各种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留下任何空间。

     

    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我们愿意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因为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对两岸同胞和全民族最有利。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针对台湾同胞。两岸同胞要共谋和平、共护和平、共享和平。

     

    第四,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两岸同胞血脉相连。亲望亲好,中国人要帮中国人。我们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将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让大家有更多获得感。和平统一之后,台湾将永保太平,民众将安居乐业。有强大祖国做依靠,台湾同胞的民生福祉会更好,发展空间会更大,在国际上腰杆会更硬、底气会更足,更加安全、更有尊严。

     

    我们要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打造两岸共同市场,为发展增动力,为合作添活力,壮大中华民族经济。两岸要应通尽通,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可以率先实现金门、马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要推动两岸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合作,社会保障和公共资源共享,支持两岸邻近或条件相当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第五,实现同胞心灵契合,增进和平统一认同。国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铸之。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中华文化是两岸同胞心灵的根脉和归属。人之相交,贵在知心。不管遭遇多少干扰阻碍,两岸同胞交流合作不能停、不能断、不能少。

     

    两岸同胞要共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其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两岸同胞要交流互鉴、对话包容,推己及人、将心比心,加深相互理解,增进互信认同。要秉持同胞情、同理心,以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化育后人,弘扬伟大民族精神。亲人之间,没有解不开的心结。久久为功,必定能达到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支持和追求国家统一是民族大义,应该得到全民族肯定。伟大祖国永远是所有爱国统一力量的坚强后盾!我们真诚希望所有台湾同胞,像珍视自己的眼睛一样珍视和平,像追求人生的幸福一样追求统一,积极参与到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正义事业中来。

     

    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在青年。两岸青年要勇担重任、团结友爱、携手打拼。我们热忱欢迎台湾青年来祖国大陆追梦、筑梦、圆梦。两岸中国人要精诚团结,携手同心,为同胞谋福祉,为民族创未来!

     

    同志们、同胞们、朋友们!

     

    长期以来,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和海外侨胞关心支持祖国统一大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和海外侨胞一如既往,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再立新功。

     

    同志们、同胞们、朋友们!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国际社会广泛理解和支持中国人民反对“台独”分裂活动、争取完成国家统一的正义事业。中国政府对此表示赞赏和感谢。中国人的事要由中国人来决定。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事关中国核心利益和中国人民民族感情,不容任何外来干涉。

     

    中国的统一,不会损害任何国家的正当利益包括其在台湾的经济利益,只会给各国带来更多发展机遇,只会给亚太地区和世界繁荣稳定注入更多正能量,只会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世界和平发展和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同志们、同胞们、朋友们!

     

    历史不能选择,现在可以把握,未来可以开创!新时代是中华民族大发展大作为的时代,也是两岸同胞大发展大作为的时代。前进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但只要我们和衷共济、共同奋斗,就一定能够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美好未来,就一定能够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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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决定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921日起,审查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含升级、延续、变更)申请时,对注册类人员指标,按相应专业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核定。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理企业是否履行监理义务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岗执业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工程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1222

     

    (此件主动公开)

     

    此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对“专业资质标准”注册类人员要求如下:

     

    1、甲级

     

    2、乙级

     

    减少注册类人员数量要求,加强现场履职检查。为监理企业降低用人成本的同时,加强执业监管。这也符合住建部门“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的改革思路。

     

    住建部原监理资质标准原文

     

    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07]131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三个序列。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附表2);除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四个专业工程类别设丙级资质外,其它专业工程类别不设丙级资质。事务所不分等级。

     

    一、资质标准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编者注:根据通知,专业甲级注册人员要求修改为:(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2、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较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6)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3、丙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三)事务所资质标准

     

    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

     

    2、合伙人中有不少于3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档案管理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二、业务范围

     

    (一)综合资质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以及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二)专业甲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建设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三)专业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含二级)以下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四)专业丙级资质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五)事务所资质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以及相应类别和级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监理业务除外。

     

    附表 1: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单位:人)

     

    序号 工程类别   甲级 乙级 丙级

    1 房屋建筑工程  15    10     5

    2 冶炼工程      15      10

    3 矿山工程          20    12

    4 化工石油工程   15      10

    5 水利水电工程  20      12    5

    6 电力工程          15      10

    7 农林工程          15    10

    8 铁路工程          23    14

    9 公路工程      20    12    5

    10 港口与航道工程 20  12

    11 航天航空工程 20   12

    12 通信工程      20   12

    13 市政公用工程  15   10     5

    14 机电安装工程  15    10

    注:表中各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是指企业取得本专业工程类别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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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省级通信管理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管理局: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和目标

      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总结本地区自查自纠情况,并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2019年2月20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二)全面排查(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查处。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总结本地区全面排查工作情况,并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工作总结,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自2019年3月起,每月5日前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将上月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见附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三)指导监督(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将加强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监督,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积极会同公安、网监等主管部门,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二)依法从严查处。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各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快捷办理各项注销、注册等手续,确保整治期间各项注册工作有序进行。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可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涉及到注册建筑师的具体工作,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本地区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本通知要求进行。

      (三)坚持源头治理。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要梳理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钩的有关措施和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要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严格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在考试、注册审批时严格核查,对未尽到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除资质许可外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时,不得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审批条件。

      (四)强化信息公开。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要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在平台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五)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知,增强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识,有效发挥专项整治的最大成效。

      (六)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要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认真梳理分析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总结经验,结合地区行业实际,鼓励相关单位建立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机制,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附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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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部分指标,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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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进一步简化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自2018年12月1日起,申报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含初始注册、延续、变更),不再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由申请人及其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对申请人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共享等手段核实申请人员社保等信息的真实性,加强对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个人和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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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决定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自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实行承诺制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及其聘用企业在办理注册业务前,须在新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可选择现场实名认证,也可选择新系统网上认证(具体实名认证流程详见附件)。

      三、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通过新系统提出注册申请,其聘用企业确认后,通过新系统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告,不再公示审核意见。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申请注册的人员及企业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查询相关审批工作进度。

      四、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通过新系统先完成注销手续再申请重新注册。对于注册人员或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的,须通过新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五、一级注册建造师办理注销手续的,应通过新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其聘用企业完成确认后,即为完成注销。

      六、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做好现场实名认证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2019年1月1日前完成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与新系统对接,并上传二级建造师相关数据,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新系统的操作说明、技术咨询等有关内容详见中国建造师网。

      附件: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实名认证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实名认证流程

      实名认证分为个人实名认证和企业实名认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个人实名认证

      个人实名认证包括现场认证和新系统网上认证两种方式,用户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

      1.现场认证:本人携带身份证、手持身份证照等要件前往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认证。

      2.新系统网上认证:用户使用新系统认证,需要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照、本人签名照、手持身份证照等要件。

      二、企业身份认证

      企业使用新系统注册时需要上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企业信息。

      企业认证包括现场认证和身份锁认证,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自行选择。

      1.现场认证:该功能用于从未取得过身份锁的企业用户。选择现场认证的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代办的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前往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2.身份锁认证:该功能用于已取得原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身份锁的企业用户。身份锁在新系统认证时,如果企业名称与组织机构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同时发生变化,或原身份认证锁遗失、不可用的企业,须进行现场认证。原身份认证锁在完成企业认证后,将自动失效。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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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荏质量安全,促进建 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 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四 个序列。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为 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 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施 工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 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 业务范围

    (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 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 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专业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 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 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 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 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专业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专 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 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作业。

     

    (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 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标准

    (一)施工综合资质标准

    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1.1综合资质标准

    1.1综合资质标准

    1.1. 1企业资信能力

    (1)   企业净资产7.2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亿元以上。

    (3)   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10亿元以上。

    (4) 企业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 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 工程、机电工程、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两项及以上。

    1.1.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  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 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 工总承包甲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 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2)   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3)   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40人以上。

    1.  1. 3科技进步水平

    (1)   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   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收入的0.8%以上。

    1.  1.4代表工程业绩

    具有以下13类代表工程业绩中的2:

    (5年承担过下列3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2项,工程 质量合格。

    1.  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 上的装配式建筑(仅限民用建筑工程)1项;

    3.  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10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 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  累计修建高级路面400万平方米以上;

    3.  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公路特大桥6座以上;

    4.  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3个以上.

    ()   10年承担一级铁路干线综合工程300公里以上或铁路客运专线综 合工程100公里以上,并承担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 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长度3000米以上隧道2座;

    2.  长度500米以上特大桥3座,或长度1000米以上特大桥1座;

    3.  编组站1个;

    4.  单项合同额5亿元以上铁路工程2个。

    (四) 5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6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 包,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3万吨或内河5000吨级以上码头;

    2.  5万吨级以上船坞;

    3.  水深〉5米的防波堤600米以上;

    4.  沿海5万吨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  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

    6.  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1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  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  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1.  单项合同额沿海2亿元以上或内河8000万元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

    (五)  10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 包,其中至少有1项是12中的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库容10亿立方米以上或坝高80米以上大坝1座,或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 或坝高60米以上大坝2座;

    2.  过闸流量〉3000立方米/秒的拦河闸1座,或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米 的拦河闸2座;

    3.  总装机容量300MW以上水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100MW以上水电站2座;

    4.  总装机容量10MW以上灌溉、排水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5MW瓦以上灌 溉、排水泵站2座;

    5.  洞径〉8米、长度〉3000米的水工隧洞1个,或洞径〉6米、长度〉2000 米的水工隧洞2个:

    6.  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120万立方米 以上或岩基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成墙8万平方米以上,

    (六)  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 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万千瓦以上;

    2.  単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 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  单机容量9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  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5.  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七) 10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3项以上或1-5项中某一项的3倍以上 规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00万吨/年以上铁矿釆、选工程;

    2.10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釆、选工程;

    3.120万吨/年以上煤矿或30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6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3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 程;

    6.10000米以上巷道工程及100万吨以上尾矿库工程;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矿山主体工程。

    (八)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 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90吨 以上电炉);

    2.  年产80万吨以上轧钢工程;

    3.  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 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  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

    5.  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  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  年产20万吨以上铜、铝或10万吨以上铅、锌、線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 工程;

    8.  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  日产2000吨以上窑外分解水泥工程;

    10.  日产2000吨以上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  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九)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大型石油化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 工程质量合格。(大型项目划分标准见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9. 3承 包工程范围注2

    (十)近十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4项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 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环路,不含城际间 公路)长度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

    2.  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 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高压燃气管道30公里以上,或 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3.  累计修建内径5米以上地铁隧道工程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地下交通工 程3万平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地铁车站工程3项以上;

    4.  累计修建城市桥梁工程的桥梁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 米以上的城市桥梁5座以上;

    5.  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万吨以 上的供水厂工程2座以上;

    6.  修建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3项以上;

    7.  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含城市道路、桥梁、及供水、排 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管线)总承包项目5项以上,或合同额为 2000万美元以上的国(境)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1项以上。

    (十一)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通信工程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 合格。

    1) 年完成15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4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 缆线路或20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600公里以上的长途 光缆线路工程;

    2) 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60

    以上;

    3 年完成2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4 年完成2000个基站或500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5 年完成1000155Mb/s以上或1002. 5Gb/s以上或4010Gb/s 以上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6 年完成2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或20个以上城域 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7 年完成10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 IDC机房)电源工程或15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十二)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不含设备釆购价格)以上 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十三)近10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民航工程2项或单项 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民航工程3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承包工程范围

    取得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

     

     

    (二)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甲级资质标准

    1.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1.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1.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 程2项;

    2)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 物工程2项;

    3)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 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仅限民

    用建筑工程)1项;

    1.2乙级资质标准

    1.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 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 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1.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顼,工程质量合格。

    (1)   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2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 高度5 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不含)的构筑物 工程2项;

    (3)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1 万平方米(不含)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1.  3承包工程范围

    1.3.1甲级资质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

    1.3.2乙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   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 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 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1甲级资质标准

    2.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2.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 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甲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  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米以上沥 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3)   累计修建单座桥长大于等于5 00米或单跨跨度大于等于100米的桥梁6座以上;

    (4)  累计修建単座隧道长大于等于1000米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大于等于5 00米的公路隧道3座以上。

    2. 1.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160/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3台;

    (2)  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4台;

    (3)  300/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4台;

    (4)  摊铺宽度12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6台;

    (5)  各型压路机20(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10台,大型土方振动压 实设备10)

    (6)  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钻机2台;

    (7)  80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2套;

    (8)  水泥混凝土泵车4台;

    (9)  隧道掘进设备2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4台,压浆设备2台。

    2.2乙级资质标准

    2.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 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2.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20公里以上;

    (2)  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 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万平方米以上;

    (3)  修建单座桥长大于等于100米或单跨跨度大于等于 30米的桥梁1座。

    2. 2.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00/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  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3)  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4)  8吨以上压路机5台;

    (5)  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6)  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7)  30吨以上吊车1台。

     

    2.3承包工程范围

    2.  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2.  3. 2乙级资质

    可承担甲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米以下、单跨跨度150米以下的桥梁, 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 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3.1甲级资质标准

    3.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3.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王 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高级 职称。

    3.  L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 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150公里以上I级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

    (2)  2座全长1000米以上铁路隧道;

    (3)  3座单跨32米且桥长100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4)  2个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场;

    (5)  2个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 电气化工程)

    3.2乙级资质标准

    3.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3.2.2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 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 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20公里以上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

    (2)  3座全长100米以上铁路隧道;

    (3)  8座单跨24米的铁路桥梁;

    (4)  3座中间站;

    (5) 2个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 务电气化工程)

    3.3承包工程范围

    3.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工程的施工。

    3 3 2乙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了激建15公里以下I级铁路工程、30公里以下IIIIL W级铁 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32米的桥梁、全长1200米以 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注:铁道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铁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 路、站场、路基、轨道等专业职称。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4.1甲级资质标准

    4.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4.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4.  L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   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   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4)   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   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   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 工程;

    (9)   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   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  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7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   架高60米以上打桩船;

    (2)   200吨以上起重船;

    (3)   3000吨级以上半潜驳或100立方米/小时以上玲搅拌船;

    (4)   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

    (5)   2000立方米以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6)   总装机功率5 000千瓦以上絞吸式挖泥船;

    (7)   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2乙级资质标准

    4.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4.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 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 业齐全。

    4.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沿海1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   1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   水深大于3米的防波堤工程300米以上;

    (4)   沿海2万吨级或内河3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   300吨级以上船闸或5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   2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15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沿海10万平方米或内河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   5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   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 2.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   打桩船;

    (2)   起重船;

    (3)   总装机功率1200千瓦以上挖泥船;

    (4)   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 3承包工程范围

    4. 2.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 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 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工程、 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 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4.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 下码头、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吨级 以下船闸和300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以下航道 工程、6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28万平方米或内河12

    万平方米以下堆场工程、12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 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 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 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5.1甲级资质标准

    5.  1.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5.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其中1〜;;2类至少1 类,3〜;;5类至少1类,工程质量合格。

    (1)  库容50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 且坝髙50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2座;

    (2)   过闸流量≥500立方米/秒的水闸4(不包括橡胶坝等)

    (3)   总装机容量100 MW以上水电站2座;

    (4)   总装机容量5MW (或流量≥25立方米/)以上泵站2座;

    (5)  洞径≥6(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5 00米的水工隧洞 4个;

    (6)  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120万立 方米以上或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8万平方米以上;

    (7)   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5.2乙级资质标准

    5.2.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5.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 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 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5.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库容500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且 坝高30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2座;

    (2)   过闸流量60立方米/秒的水闸4(不包括橡胶坝等)

    (3)   总装机容量10洲以上水电站2座;

    (4)   总装机容量500KW (或流量≥8立方米/)以上泵站2座;

    (5)    洞径≥4(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200米的水工隧洞 3个;325在南京举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新标准修订内容介绍及资质升级、企业重组、资质分立平移操作实务研讨班通知!索取文件971792419微信号

    (6)    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2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60万立方 米以上或灌浆6万米以上或防渗墙4万平方米以上;

    (7)   单顼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5. 3承包工程范围

    5.  3. 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5.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 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70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 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下。

    注:L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 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 (坝、堤、水闸、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与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 物、渠系建筑物、通航、过木、过鱼建筑物、地基处理)建设、水电站建设、水 泵站建设、水力机械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自动化信 息系统、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以及与防 汛抗旱有关的道路、桥梁、通讯、水文、凿井等工程建设,与上述工程相关的管 理用房附属工程建设等,详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SL26-2012)

    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确定。

    3.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 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 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6.1甲级资质标准

    6.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6.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6.  L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电站装机容量180万千瓦以上;

    (2)   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累计6台;

    (3)   220千伏送电线路累计600公里;

    (4)   22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累计8座;

    (5)   220千伏电缆工程累计100公里。

    6. 2乙级资质标准

    6.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6.2.2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 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6.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上机组安装工程;

    (2)   110千伏30公里以上送电线路工程:

    (3)   1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

    (4)   110千伏20公里以上电缆工程。

    6. 3承包工程范围

    6.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6.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 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注:

    1. 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 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 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 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 业职称。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7.1甲级资质标准

    7.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7.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7.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或某1类的3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 质量合格。

    (1)   100万吨/年以上铁矿采、选工程;

    (2)   10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   120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30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   6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3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 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 山工程。

    7. 2乙级资质标准

    7.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7.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 于1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 建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山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7.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60万吨/年以上铁矿釆、选工程;

    (2)   6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3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   45万吨/年以上煤矿工程或1 5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   3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2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 1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4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 山工程°

    7. 3承包工程范围

    7.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O

    7.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   120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2)   120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70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   1 50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岩与瓦斯(二 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的工程 项目)360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4)   70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36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5)   24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80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 山工程。

    注:

    1.  矿山工程包括矿井王程(井工开采)、露天矿工程、洗()矿工程、尾 矿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

    其他地面生产系统是指转载点、原料仓(产品仓)、装车仓()以及相互 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

    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送变电工程、通讯工程、 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

    2.      矿山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矿建、结构、机电、地质、测量、通风安全 等专业职称。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8.1甲级资质标准

    8.  L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8.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 5年以上从事工程 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8.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承担过下列11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或90 吨以上电炉)

    (2)   年产80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  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 烧结机使用面积18。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   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5)   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   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   年产15万吨以上铝或10万吨以上铜、铅、锌或2万吨以上镣等有色 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   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   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   日产25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   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75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8.2乙级资质标准

    8.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8. 2. 2企业王要人员

    (1)   机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其中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冶 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冶金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冶金工程(或金属冶炼或金属材料或 焦化或耐火材料或建筑材料)、结构、电气、给排水、动力、暖通、测量等专业 齐全。

     

    8.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年产8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

    (2)   年产60万吨以上的轧钢工程;

    (3)   年产70万吨以上(或单座容积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炼铁工程;

    (4)   年产6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

    (5)   年产15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6)  年产10万吨以上铝或5万吨以上铜、铅、锌或1万吨以上镣等有色金 属冶炼、电解工程;

    (7)   年产3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2 5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8)   日产15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9)   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0)   日堵量3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60万吨以上水泥粉磨工程。

    8. 3承包工程范围

    8.  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冶金工程的施工。

    8.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

    (1)   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

    (2)   年产100万吨以下的轧钢工程;

    (3)  年产120万吨以下炼铁工程或烧结机使用面积240平方米以下烧结 工程;

    (4)   年产120万吨以下炼焦工程;

    (5)   小时制氧12000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

    (6)   年产35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

    (7)  年产20万吨以下铝或12万吨以下铜、铅、锌或2. 2万吨以下镣等有 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   年产6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6000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

    (9)   日产4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

    (10)  日产6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 工程;

    (11)  日熔量550吨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1 50万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注:

    1.  冶金工程包括冶金、有色、建材工业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 附属工程。

    2•;;冶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冶金工程、金属冶炼、金属材料、焦化、耐 火材料、釆矿、选矿、机械、建筑材料、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动力、测 量等专业职称。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9.1甲级资质标准

    9.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9.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祢。

    9.  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3项;

    (2) 单项合同额3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 修工程3项。

    9.2乙级资质标准

    9.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9.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 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石油化工((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 石油炼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艺或化工设备)、结构、电气、机械和自动控制 等专业齐全。

    9.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

    (2)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上的石油化工主体装置(可含附属设施)检维 修工程0

    9.3承包工程范围

    9.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检维修。

    9.  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注:

    1.  石油化工工程是指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管道、储库等)、石油化工、 化工、煤化工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生产辅助附属工程。

    2.  石油化工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

    大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

    (1)   3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   5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气体处理工程;

    (3)   3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80亿立方米/年以上输气等管道输送 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4)   单罐10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2

    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8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5000立方米以上、总 库容L 5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4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2000立方 米以上的液化气及轻燃储库,单罐3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2万立方米以上的 液化天然气储库,单罐5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 设工程;

    (5)  8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 重整、制氢、加氢、气分、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6)  60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甲醇、 精对苯二甲酸(PTA). 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 环氧乙烷/乙二醇(EO/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产装置 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7)   30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8)   24万吨/年以上磷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9)   32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  5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10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 装置;

    (11)  4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 产装置;

    (12)  项目投资额6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 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3)   3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4)  10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20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60 万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上煤制油、20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炷等煤 化工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中型石油化工工程是指: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规模以下的下列工程:

    (1)   10万吨/年以上生产能力的油()田主体配套建设工程;

    (2)   20万立方米/日以上气体处理工程;

    (3)  100万吨/年以上原油、成品油,20亿立方米/年及以上输气等管道输 送工程及配套建设工程;

    (4)  单罐5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的原油储库,单罐5000 立方米以上、总库容3万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库,单罐2000立方米以上、总库 容1万立方米以上的天然气储库,单罐200立方米以上、总库容1000立方米以 上的液化气及轻燃储库,单罐2万立方米以上、总库容6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 天然气储库,单罐1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储气库,以及以上储库的配套建设工程;

    (5)  500万吨/年以上的炼油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常减压、脱硫、催化、 重整、制氢、加氢、气分、焦化等生产装置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6)  30万吨/年以上的乙烯工程,或者与其配套的对二甲苯(PX)、甲醇、 精对苯二甲酸(PTA)、丁二烯、己内酰胺、乙二醇、苯乙烯、醋酸、醋酸乙烯、 环氧乙烷/乙二醇(E0/EG)、丁辛醇、聚酯、聚乙烯、聚丙烯、ABS等生产装置 和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

    (7)    15万吨/年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8)    12万吨/年以上磷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9)    16万吨/年以上硫酸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   30万吨/年以上纯碱工程、5万吨/年以上烧碱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

    装置;

    (ID 2万吨/年以上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和化纤工程或相应的主生 产装置;

    (12) 项目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有机原料、染料、中间体、农药、助剂、试 剂等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3)   20万套/年以上的轮胎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4) 4亿标立方米/年以上煤气化、5亿立方米/年以上煤制天然气、20万 吨/年以上煤制甲醇、16万吨/年以上煤制油、10万吨/年以上煤基烯焼等煤化工 工程或相应的主生产装置。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0.1甲级资质标准

    10.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10.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10.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

    (1)   累计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 积15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广场硬质铺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2)  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 的城市桥梁3座;

    (3)   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20 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 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压燃气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 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   修建8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10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 项;或修建2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   修建500/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

    (6)    累计修建断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項。

    10.  1. 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3项中的2项机械设备:

    (1)    摊铺宽度8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2)    10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3)    直径1. 2米以上顶管设备2台。

    10. 2乙级资质标准

    10.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0.2.2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 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10.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城市道路2公里以上或城市道路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工程;

    (2)   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

    (3)  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或5万 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

    (4)   200/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   1.5公里以上城市隧道工程;

    (6)   单顼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10. 3承包工程范围

    10.  3. 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0.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   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  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 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 中水管道工程;

    (3)  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 各类热力管道工程;

    (4)   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5)   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   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7)   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注:

    1.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 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 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 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 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3.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 专业职称。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1甲级资质标准

    11.  L 1企业资产

    (D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800万元以上。

    11.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11.  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年完成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2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 缆线路或10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300公里以上的长途 光缆线路工程;

    (2) 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30个 以上;

    (3)   年完成1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4)   年完成1000个基站或500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5)  年完成500155Mb/s以上或502. 5Gb/s以上或2010Gb/s 以上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6)  年完成1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或10个以上城域 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7)  年完成5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 IDC机房)电源工程或8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11.2乙级资质标准

    11.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1.2.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 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冊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11.  2. 3人员业绩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顼,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400公里以上长途线路,或1000条公里以上本地网光缆线路, 或5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

    (2)   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15个以上;

    (3)   年完成宽带接入入户工程1万户;

    (4)   年完成5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5)   年完成500个基站或250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6)   年完成250155b/s以上系统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7)   年完成5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8)   年完成10000个信息点的综合布线(或计算机网络)工程;

    (9)   年完成2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 IDC机房)电源工程或4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11.3承包工程范围

    1L3. 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11.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施工。

    注:

    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 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 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 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2.1甲级资质标准

    12.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12.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12.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不含设备采购价格)的机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12. 2乙级资质标准

    12.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2.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Ao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 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12.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不含设备釆购价格)的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2. 3承包工程范围

    12.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机电工程的施工。

    12.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机电工程的施工°

    注:

    1.    机电工程是指未列入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金、石油 化工、通信、民航工程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船舶、兵器等其他工业工程 的机电安装工程。

    2. 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 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

     

    13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3.1甲级资质标准

    13.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800万元以上。

    13.  L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航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13.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民航工程2项或单项合同额 3000万元以上的民航工程3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3.2乙级资质标准

    13.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3.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民 航工程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 、排水、 测量、检测等专业齐全或者电子、电力、电气、通信、计算机、自动控制等专业 齐全。

    13.  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民航工程不少于2项, 工程质量合格。

    13. 3承包工程范围

    13.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民航工程的施工。

    13.3.2二级资质

    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单项合同额在2000万以下技术不复杂的飞行 区场道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4D,单项合同额在4000万以下的飞行区场 道工程的施工;或飞行区指标为4C以下,单项合同额在6000万以下的飞行区场 道工程的施工;各类场道维修工程。可承担飞行区指标为4E以上,单项合同额 500万元以下的目视助航工程;或飞行区指标为4D以下的目视助航工程的施工。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民航空管工程和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 机场弱电系统工程的施工。

    注:

    1.     民航工程包括: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目视助 航工程。

    机场场道工程包括:飞行区土石方、地基处理、基础、道面、排水、桥梁、 涵隧、消防管网、管沟()、服务车道、巡场路、围界、场道维修等飞行区相 关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民航空管工程包括:区域、终端区(进近)、塔台等管制中心;空管自动化、 地空通信、自动转报、卫星地面站、机场有线通信、移动通信等通信系统;雷达、 自动相关监视、仪表着陆系统、航线导航台等导航系统;航行情报系统;常规气 象观测系统、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雷达、气象网络、卫星云图接收等航空气 象工程、空管设施防雷工程、供配电工程等。

    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包括:航站楼弱电系统和飞行区、货运区及生产办公区域 弱电系统。其中,航站楼弱电系统包括:

    (1)  信息集成系统:包括机场运营数据库,地面运行信息系统,资源管理 系统,运营监控管理系统(或生产指挥调度系统),信息查询系统以及集成信息 转发系统(含信息集成平台,消息中间件,中央智能消息管理系统等)等;

    (2)   航班信息显示系统;

    (3)   离港控制系统;

    (4)   泊位引导系统;

    (5)   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6)   标识引导系统;

    (7)   行李处理系统;

    (8)   安全检查系统;

    (9)   值机引导系统;

    (10)   登机门显示系统;

    (11)   旅客问讯系统;

    (12)   网络交换系统;

    (13)   公共广播系统;

    (14)  安全防范系统(含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 和报警系统)

    (15)   主时钟系统;

    (16)   内部通讯系统;

    (17)   呼叫中心(含电话自动问讯系统)

    (18)   综合布线系统;

    C19)楼宇自控系统;

    (20)   消防监控系统;

    (21)   不间断供电电源系统;

    (22)   机房及功能中心;

    (23)   无线通讯室内覆盖系统;

    (24)   视频监控系统。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包括:进近灯光系统,目视坡度指示系统,跑道、滑行道、 站坪灯光系统,机场灯标等助航灯光系统,标记牌、道面标志、标志物、泊位引

    导系统等,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助航灯光变电站、飞行区供电工程以及目视助航 辅助设施等。

    2      民航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机场工程、场道(或道路)、桥隧、岩土、电 力、电子、电气、通信、自动控制、计算机、排水、测量、检测等专业职称。

    (三)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分别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 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 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隧道工程专 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 包、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 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通 用专业承包。

     

    1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甲级资质标准

    1.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200万元以上。

    1.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 程师执业资格。

    1.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 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8米或深度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 工程;

    3) 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 开挖深度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1.2乙级资质标准

    1.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1.2.2企业主要人员

    1) 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 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1.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12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 0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  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2米或深度超过6米的其它地基处理 工程;

    (3)   单桩承受设计荷载2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   开挖深度超过9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1. 3承包工程范围

    1.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L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  高度10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髙度12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 基础工程;

    (2)  深度不超过24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10米的其它地 基处理工程;

    (3)   单桩承受设计荷载5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   开挖深度不超过1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1甲级资质标准

    2.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万元以上。

    2.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2.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安装拆卸1600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8台次;

    (2)   累计安装拆卸100吨以上门式起重机8台次。

    2.2乙级资质标准

    2.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2.2.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且专业 齐全。

    2.  2. 3人员业绩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安装拆卸600千牛。米以上塔式起重机工程;

    (2)   安装拆卸50吨以上门式起重机工程。

    2. 3承包工程范围

    2.  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装与拆卸。

    2. 3.2乙级资质

    可承担3150千牛。米以下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升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安 装与拆卸。

     

    3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16.1资质标准

    3.  L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3.1.2企业主要人员

    (1)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实验室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混凝 土实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   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4人。

    3.  1.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并具有混凝土试验室;

    (2)   混凝土运输车10辆;

    (3)   混凝土输送泵2台。

    3.2承包工程范围

    可生产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

     

    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7.1甲级资质标准

    4.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200万元以上。

    4.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4.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

    (2) 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 境工程2项;

    (3)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3项;

    (4)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

    (5)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带250KVA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 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3项;

    (6)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 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3项;

    (7) 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5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1 KW

    4.2乙级资质标准

    4.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4.2.2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 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机电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 人。

    4.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甲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工程质量合格。

    4.3承包工程范围

    4.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千伏以下变配电 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可承担各类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4.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 的安装,10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可承担单 项合同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 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注:

    1.      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 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

    2.      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 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 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 工程。

    3.      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 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 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 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

    4.      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 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 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 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5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5.1甲级资质标准

    5.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万元以上。

    5.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 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5.  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2项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5.2乙级资质标准

    5.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5.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 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5.  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5. 3承包工程范围

    5.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5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   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6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二级。

    6.1甲级资质标准

    6.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万元以上。

    6.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6.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単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1项或单项合同额150万元 以上的建筑防水工程3项;

    (2)   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防腐保温工程2项。

    6.2乙级资质标准

    6.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6.2.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和注册建造 师合计不少于3人,且结构、材料或化工等专业齐全。

    6.2.3人员业绩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甲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6.3承包工程范围

    6.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6.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600万 元以下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7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7.1甲级资质标准

    7.1.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500万元以上。

    7.  1.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7.  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 00米或单跨,100米或桥墩高,60米的桥梁4座;

    (2)   累计完成桥梁工程合同额3亿元以上。

    7.1.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   200吨以上架桥机1台。

    7.2乙级资质标准

    7.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7.2.2企业主要人员

    (1)   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桥 梁工程或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桥梁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 专业齐全。

    7.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单座桥长≥5 00米或单跨≥100米或桥墩高N60米的桥梁工程;

    (2)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桥梁工程。

    7.2.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4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   50吨以上架桥机1台。

    7. 3承包工程范围

    7. 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桥梁工程的施工。

    7.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跨150米以下、单座桥梁总长1000米以下桥梁工程的施工。

     

    8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8.1甲级资质标准

    8.  L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500万元以上。

    8.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8.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洞长2500米的隧道4座;

    (2)   累计完成隧道长度10公里以上。

    8. 1. 4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2台。

    8.2乙级资质标准

    8.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8.2.2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 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中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隧道(或地下工程)、 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8. 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单洞长≥200米的隧道工程。

    (2)    长度1000米以上隧道工程。

    8. 2. 4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1台。

    8. 3承包工程范围

    8.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隧道工程的施工。

    8.3.2乙级资质

    可承担断面60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9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9.1资质标准

    9.  L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9.   L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 列中级职称;结构、机械、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9.   1. 3人员业绩

    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9. 2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各类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

     

    10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0.1甲级资质标准

    10.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万元以上。

    10.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10.  1. 3企业工程业绩

    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2类中的1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

    (2)   建筑工程幕墙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6项。

    10.2乙级资质标准

    10.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10.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 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机械、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 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0. 3. 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 他工程的施工。

    10. 3. 2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 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可承担建筑工程幕墙面积8 000平方米以下建筑幕 墙工程的施工。

    注:

    1.  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 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  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 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11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1甲级资质标准

    11.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200万元以上。

    11.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11.  1.3企业工程业绩

    5年承担过下列2类或某1类的2项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11.2乙级资质标准

    11.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11.2.2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风景园林等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且专业齐全。

    11.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

    (2)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修缮工程。

    11.3承包工程范围

    11.  3. 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11.3.2乙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仿古建筑工程,国家级200平方米以下重 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

    注:

    1.  仿古建筑工程是指以传统结构为主(木结构、砖石结构)利用传统建筑 材料(砖、木、石、土、瓦等)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构筑物(含亭、台、塔等) 工程,以及部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工程。

    2.  古建筑修缮工程是指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和现代建筑材料,在特定范围内 对古建筑的复原、加固及修补工程。

     

    12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2.1甲级资质标准

    12.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200万元以上。

    12.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2.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承担过下列9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面(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米以上沥青混凝 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2)   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3亿元以上。

    (3)   累计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0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4)   累计完成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1亿元以上。

    (5)   完成3条以上一級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 眩板等3项以上)的施工,累计施工里程300km (其中标线、护栏、隔离栅 施工里程均不少于60公里)

    (6)   累计完成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

    (7)   完成3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 施工里程300公里以上。

    (8)   完成3条以上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累计 合同额2亿元以上。

    (9)  完成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单个项目里程100公里 以上的施工和2座以上大于1000米的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

    12.   1.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60/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 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300/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2台;

    (2)   摊铺宽度12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5台;

    (3)   120千瓦以上平地机5台;

    (4)   各型压路机15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5台;

    (5)   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5台;

    (6)   升降机或吊车2台;

    (7)   打桩机10台;

    (8)   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2台;

    (9)   逆反射标线测量仪2台;

    (10)   串行数据分析仪4套;

    (11)   通信测试分析系统4套;

    (12)   混合信号示波器2台;

    (13)   CATV测试验收仪2套;

    12.2乙级资质标准

    12.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2.2.2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 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 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电子、通信、计算机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 于10人。

    12.  2. 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以上 水泥混凝土路面)20万平方米以上工程;

    (2)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工程;

    (3)   10公里以上二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

    (4)   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三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

    (5)   一级公路安全设施(含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眩板等3项以 )工程;

    (7)   一级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

    (8)   大于1000米的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

    12.  3.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00/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 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   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1台;

    (3)    120千瓦以上平地机1台;

    (4)   各型压路机4台,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台;

    (5)    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6)    升降机或吊车1台;

    (7)   打桩机5台;

    (8)   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1台;

    (9)   逆反射标线测量仪1台;

    (10)   串行数据分析仪2套;

    (11)   通信测试分析系统2套;

    (12)   混合信号示波器1台;

    (13)   CATV测试验收仪1套;

    12. 3承包工程范围

    12.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路面、路基、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的施工。

    12.3.2乙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路面、路基、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的施工。

     

    13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3.1甲级资质标准

    13.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400万元以上。

    13.  1.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工 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铁路电气化(供电、变 配电、接触网)专业高级职称。

    13.  1. 3企业工程业绩

    10年独立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铁路通信光()1000条公里以上及设备安装;

    (2)   累计铁路电气集中道岔600组以上信号工程;

    (3)   累计铁路自动闭塞400公里以上信号工程;

    (4)   累计铁路电力线600公里以上及变电所()安装工程。

    (5)   累计1000条公里以上的III级铁路电气化工程。

    13.2乙级资质标准

    13.  2. 1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13.  2. 2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 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 有铁路通信或铁路信号、铁路电气化(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专业中级职称;铁路通信、信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 员不少于8人。或者铁路电气化专业(供电、变配电、接触网)中级以上职称人 员不少于15人。

    13.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10公里以上铁路通信光()缆及设备安装工程;

    (2)   10组以上铁路电气集中道岔信号工程;

    (3)   10公里以上铁路自动闭塞信号工程;

    (4)   10公里以上铁路电力线及变电所()安装工程;

    (5)   20条公里以上的铁路电气化工程。

    13.3承包工程范围

    13. 3.1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通信、信号、电气化及电力工程施工。

    13. 3. 2乙级资质 可承担100公里以下IIIIIIIV级铁路通信、信号、电气化及电力工 程施工。

     

    14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4.1甲级资质标准

    14.  1. 1企业资产

    (1)   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500万元以上。

    14.  L 2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高 级职称。

    14.  1. 3